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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教委[2006]15号|关于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意见          【字体:
.邵教委[2006]15号|关于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意见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20    更新时间:2006-6-15

邵教委[2006]15

 

关于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

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意见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教中心、进修学校、职业中专:

根据邵武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教育党工委对教育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下发了《教育系统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今年5月到10月,为集中开展自查自纠阶段,为使这一阶段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落实。

一、建立案件上报制度。各学校对查找出的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处理,专题上报,不得瞒报或漏报。

二、建立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各学校要根据《教育系统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建立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要明确治理重点,设立举报电话。并将学校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重点和举报电话向全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扎实做好自查自纠各项工作。

1、全面做好宣传动员。从5月下旬开始,各学校要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学校党员、教师,认真学习省、南平市和我市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开展工作的自觉性。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2、全面开展调查摸底。(6月初)各校要积极组织,摸清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环节、关键岗位和人员以及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和表观形式,列明可能存在的问题。

3、认真开展自查自纠。(6)各校要根据调查摸底阶段所掌握的情况,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落实整改。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对学校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

 4、及时处理存在问题。(8)各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边查边纠”的原则,实事求是,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及时上报教育局监察室审核,对情节轻微的,以自我纠正为主给予批评教育;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纠正掩盖问题的,要从严处理。

5、扎实抓好落实整改。(9)各校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同时要总结经验教训,端正思想,规范行为,做到严格自律。

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于111日前报局办公室,报告的内容包括组织开展工作情况、宣传动员情况、自查自纠情况、案件查办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等,要实事求是,详细具体。 

 

 

 

 

 

 

 

 

 

 

 

                         中共邵武市教育局委员会

                                     

                         二00六年五月三十日

 

 

 

 

抄报: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南平市教育局

邵武市教育局党委办公室                   2006年5月3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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