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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委教[2006]05号|关于开展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29 更新时间:2006-6-20 | |||||
邵委教[2006]5号 关于开展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 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教中心、进修学校、职业中专: 为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南平市委教育工委、南平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委教〔2006〕6号)和《邵武市委办公室、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邵武市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邵委办[2006]39号),结合全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就教育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规范经营行为和行政权力,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铲除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加快建立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要求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统筹谋划、维护大局,稳步推进的原则,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把治理商业贿赂纳入教育系统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重要工作来抓。 三、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 各级各类学校要联系本校实际,认真分析情况,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自查自纠工作。 (一)工作重点 以教材、教辅和图书销售采购,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各类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校办产业经营、后勤服务等为重点,坚决治理在市场交易中给予、收受回扣,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劳务费、咨询费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方式给予、收受财物,以及给予、接受各种名义的国内外旅游、考察等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 (二)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5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地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认识治理教育系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并通过简报、板报、教育信息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纠正错误观念,明确工作要求。 2、对照自查阶段(6月)。对照治理工作重点,广泛征求群众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自查方案。按照要求,逐一对照排查。着重检查经营、建设和采购活动中是否有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劳务费、信息费、顾问费、服务费、赞助费、外出考察等各种名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检查经营、财务、购销等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有没有“小金库”、“账外账”、“账外物”等。认真填写自查表并于 3、重点检查阶段(7月)。教育局将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全市所有学校的治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要从经营观念、市场行为、合同、财务审计、非生产性费用支出、非正常现金流等方面入手,查看自查自纠是否落实。对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不力的,要及时加以督导,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要从严处理。 4、整改处理阶段(8-9月)。各校要对自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一般性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报告,教育局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区分处理。各校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上的漏洞,掌握相关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督促指导,认真全面地进行整改。要把整改贯穿于自查自纠全过程,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快见成效;整改需要一个过程的,要提出时限要求。自查整改和处理情况要进行全面梳理,以适当方式公布。 5、总结巩固阶段(10月)。各校要于 四、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对不正当商业行为的处理实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对自查自纠、检查抽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教育局将进行分类登记、研究分析;并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等形式畅通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的渠道。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中,加强与检察、公安、工商、审计、纪检、监察等执法执纪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形成治理商业贿赂案件的合力。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依法从严惩处,对构成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 五、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结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和教师进行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要加强诚信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各校要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开具虚假发票和做假账行为。要加强票据管理,规范和减少商业活动中的现金交易。加强对经营、采购、工程项目预决算等重点环节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加强审计监督。三是推进体制改革,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教育系统预算管理体制和学校拨款体制改革,推进国库统一支付制度改革,规范教育系统大宗物资招投标采购行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尤其要完善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监管制度,通过深化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 六、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 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必须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要健全工作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成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二是要建立工作机制。要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明确分工,狠抓落实。各校要建立信息专报制度,定期汇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校治理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处理重大问题。三是加强调研指导。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将组织有关工作人员深入开展调研,加强对治理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规律,分析其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在政策、工作等层面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各校也要认真总结和推广本校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促进整体推进。 附:1、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邵武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情况表 中共邵武市委教育工委 邵武市教育局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 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 组 长 熊元龙 市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吴建华 市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党委书记 李世金 教育督导室副主任、教育局监察室负责人 成 员 赵许帅 办公室主任 汪子民 人事股股长 张德明 计财股负责人 叶青桦 德育股股长 吴 萌 中教股副股长 王兴根 初教股负责人 潘鲁章 招生办主任 黄理明 自考办主任 陈仙武 教育工会副主席 饶爱萍 教育技术装备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治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世金兼任,成员由黄长金、童 语、朱瑞国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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