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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2012年春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簿籍费限价标准和普通高中课本、 | ||||||||||||||||||||||||||||||||||||||||||||
作者:bgs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932 更新时间:2014-8-20 | ||||||||||||||||||||||||||||||||||||||||||||
邵 武 市 物 价 局 邵 武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邵 武 市 教 育 局 邵价[2012]3号 关于邵武市2012年春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簿籍费限价标准和普通高中课本、 簿籍费限价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中小学: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9〕360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4]费149号)要求,对照《福建省2012年春季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目录》(闽教基[2011]40号)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布我省2012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闽价费[2011]450号),编制我市2012年春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簿籍费限价标准和普通高中课本、簿籍费限价标准。现将限价标准和执行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2年春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簿籍费限价标准和普通高中课本、簿籍费限价标准见附表。 二、各学校应按公示制度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课本、簿籍费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三、以上核定的课本、簿籍费为最高限价。各校应在本学期结束前,按实际结算价格,及时与学生结清,多余退还。其结算情况必须在学校范围内公示。 附:邵武市2012年春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簿籍费及高中课本、簿籍费限价汇总表。 邵武市物价局 邵武市财政局 邵武市教育局 二○ 主题词:物价 2012年春季 城区义务教育簿籍费 高中课本 簿籍费 限价标准 通知
附:邵武市2012年春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 簿籍费及高中课本、簿籍费限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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